联系我们
招生热线:
400-6688-860
19948299913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308国道 东龙府邸小区正对面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九大美院,六大艺校2023年录取规则及校考合格线汇总!
  校考成绩正在发放中,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根据各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就可以换算得到相应的文化分数。
 
 
 
九大美院2023录取规则
 
 
1
 
中央美术学院
 
  各复试专业合格考生单科成绩均须≥60分,总分合格线如下:
 
  造型艺术:专业总分≥130分。
 
  造型艺术(少民):专业总分≥135分。
 
  中国画:专业总分≥130分。
 
  书法学:专业总分≥210分。
 
  实验与科技:专业总分≥131分。
 
  艺术设计:专业总分≥145分。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总分≥130分。
 
  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总分≥125分。
 
  注:各科满分100分,书法学书法创作1和书法创作2各100分。
 





  \
        2
 
         中国美术学院   
 
  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级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学校开设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类专业(校考):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录取。
 

 
\
 
3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1.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  美术学类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3)  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份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3.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所填报信息为准。
 \
 
4
 
 四川美术学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和学校自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符合报考条件,对应类别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录取排名方式:
 
  1.造型类和设计类: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类和理论类: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5
 
 天津美术学院  
 
  \
 
      6
 
  鲁迅美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按外语单科满分150分计)。
 
  3.考生须在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4.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综合分计算办法:
 
  5.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6.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实验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
 
   7
 
  西安美术学院  
 
  一、美术学类
 
  美术学类包含专业:130402-绘画;130404-摄影;130406-中国画;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三、雕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四、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仅在组织“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五、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
 
  1.美术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学”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
 
8
 
  湖北美术学院  
 
  (一)绘画设计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考生录取按照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调剂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进行录取。
 
  3.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二)书法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书法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书法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三)服装表演类
 
  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服装表演类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四)美术理论类
 
  1.湖北省考生志愿批次为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具体录取规则按照湖北省招办政策执行;
 
  2.其他省份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本科普通批类
 
  1.仅在湖北省招生,无省专业统考与我校校考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湖北考籍考生。录取填报批次由省招办统一编制并公布。
 
  2.填报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1)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无限制;(2)填报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均无限制。
 
  3.考生投档规则、同分投档排序规则等按照《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应条款执行。我校根据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别确定录取专业。
 
  (六)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相应原则执行;
 
  (2)只录取填报“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给予录取。
 
\
 
9
 
 广州美术学院  
 
  各位考生: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bkcx/,凭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如忘记准考证号,可以凭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各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复核
 
  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1日10:00至4月14日12:00期间,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bkfh/)申请复核,复核范围仅为是否漏评或登分是否有误,逾期不予受理。登陆方式: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手写签名拍照后上传)
 
  (2)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照
 
  注意:上述材料须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包,文件名称为:考生专业准考证号+姓名(如2300090001某某某),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均不接受复核申请。
 
  四、复核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4月25日上午10:00登录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bkfh/)查询复核结果。
 
  五、打印专业入围通知单
 
  如有需要,考生可在5月5日—5月12日登陆成绩查询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bkcx/)打印专业入围通知单,逾期不予受理。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如经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复核,有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则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有关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八、广州美术学院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需了解学校招生详细情况,可关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登陆广州美术学院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点击进入“招生就业”专栏),咨询电话: 020-39362077(请于工作日的9:00-12:00,14:30-16:30来电咨询)。
 
\
 
1
 
 南京艺术学院   
 
\
 
2
 
  广西艺术学院   
 
\
 
3
 
  云南艺术学院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不涉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规定执行。投档方式和录取规则由我院与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协商确认后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在录取时严格执行。
 
  (三)参加普通高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组织校考的专业由我院自行划定“专业合格线”(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录取时执行我院规定的录取规则。
 
  1.云南省:实行本省排名,做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外省:实行全国排名,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五)如有关省区对划线办法、投档方式和录取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4
 
  山东艺术学院  
 
  省外  
 
 省 内
 
 \ 
 
5
 
 吉林艺术学院  
 
\
 
6
 
 新疆艺术学院